云南省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行业“质量兴省”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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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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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1日至22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行业“质量兴省”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罗应光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副厅长郭五代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厅副巡视员韩忠庆出席会议,省安监局赵永兴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工程质量安全副局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筑安全监督站负责人、建工险办公室经理、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代表和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等共120人参加了会议。
罗应光厅长全面总结了2011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工程质量状况,指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面临工程规模不断增大、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的局面,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还存在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对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二是加强监管,强化措施;三是整顿市场,规范行为;四是夯实基础,突出重点;五是加强指导,严格考核等五个方面的要求。强调指出,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省“两强一堡”建设、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目标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主线,以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省安监局协调处赵永兴处长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针对今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要求。
郭五代副厅长就会议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县(市、区)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三是要切实按照会议的要求,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管、建筑行业“质量兴省”战略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罗应光厅长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16个州、市签订了《云南省建筑安全生产2012年责任状》。昆明、玉溪等部分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流了工作经验。会议还组织观摩了2个质量安全标准化建筑工地。
摘自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