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下乡” 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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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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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我省农村住房建设将根据撤村建居等六种情况分类实施,推动农民变市民,村庄变社区。
《意见》提出,山东省将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从2009年起,我省将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房75万户,力争达到100万户,3年直接拉动投资3000亿元左右。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8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09年全省力争先行改造5万户。
《意见》指出,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分期分批展开。“住房下乡” 意义重大。
一、“住房下乡”具有多重意义
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将“住有所居”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一起并列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和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又强调“要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这些都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和逐步予以解决的决心。
2、加快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力度,是广大农民最现实和迫切的要求
与城市住房相比,农村住房承载着更多的内容和功能:一是兼具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特性,二是成为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形式和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主要依托,三是农民基本福利保障的实现形式。
改革开放30年,在农房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农民居住总体状况显著改善的同时,由于长期缺乏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主要由依靠农民自身去解决的缘故,农村还普遍存在部分群众住房简陋破烂、防灾与安全水平低、居住舒适度差等问题。古人云:“有恒产者有恒心”。有一个安全稳固的家园,应该是农村广大农民的共同心声。家是农民的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根据地。有了一个可靠的安全的家,才能有创造美好生活的原始动力。坚固的房屋是一个家的物质载体,是家庭生活的活动场所,也是家庭财富存储场所。有了坚固的房屋,才能积聚和存储生活必需的粮食、衣物、家俱、家电、农具等,进而才有可能积累图书、像册、艺术品等文化生活资料。有了一个坚固的的房屋,农民就不用每年把钱财都用在维修损坏的房屋上了,就可以用更多的钱来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以便扩大再生产。有了坚固的房子,就可以放心购买电视、电脑、电冰箱、洗衣机。有了坚固的房屋,扩大内需、拉动经济、抵御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繁荣的广大农村市场才能真正打开。
3、加快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是解决当前农村就业和扩大内需的最直接、最有效、最便捷的手段
农民建房对拉动内需、保证经济增长能起到多大效应?据山东省建设厅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山东省1600万户城镇规划区外的农户中,每年仅有1.7%的农户建新房,如果加大扶持力度,将这个比例提高到4.5%,那么3年内将形成3000多亿元的市场空间,受益行业涉及钢材、水泥、建筑劳务、装修、家电等,而其后10年带来的溢出效应更为可观。
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辖下共27个行政村,镇政府在动工伊始就打破村庄界限,集中建设了金诚、北营、五庄和镇中心4个组团居住区,共规划占地4000余亩,建设公寓楼423幢,而这一大规模的建筑方案也直接刺激到了建筑企业的神经。盖这么一幢楼至少需要1200吨水泥,80吨钢筋,一个80人的施工队……马桥村生活小区2008年一共盖了8幢公寓楼,用了近万吨水泥,700多吨钢筋,800多人的施工队,每平方米的造价近800元。马桥村这样的生活小区,在镇上有5个正在兴建,而这样的公寓楼全镇也仅仅完工了192幢,距离423幢的规划还有很远。这是建筑业的金矿,起码这两年镇上60多家建筑队不愁没活干了。
临沂市河东区的第一批共4个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村,用3 年时间整体搬迁改造,省出了1000多亩耕地,节地率近70%。所谓“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就是国家通过农村增加耕地,对城镇发展用地予以补偿,实现土地占补平衡。2005年,河东区3个乡镇的4个村庄被确定为国家级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单位,试点途径主要是整体搬迁、空心村改造、农村社区建设等。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近些年,临沂农村人口平均以每年20万的规模进城,农村人口逐渐减少,导致大量农房闲置。”据该市建设局调查,临沂现有6890个行政村,村均1267人,村庄占集体建设用地 206万亩,平均每个行政村 296亩。按每户 4口人计算,相当于户均600多平方米土地。 除大量空心村外,还存在村庄布局较分散,村庄规模偏小,农房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在临沂市,500人以下的村有 926个,占 13.3%,1000人以下的村占50.3%,导致配套设施无法完善。土地增减挂钩在为农村增加了耕地的同时,更为重要的还是为城市增加了建设用地。在以前,河东区每年可以分到300亩左右的建设指标用地,用地指标相当紧张。通过土地增减挂钩,该区相应获得了 1000多亩的建设用地指标。
二、“住房下乡”应坚持的原则
1、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农民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因此,必须尊重群众意愿,要把政策、规划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决不能搞强迫命令。要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引路、政策鼓励、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等多种方式,调动起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民需求,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坚决不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确保万无一失。因地制宜地建造不同结构的房屋,提高防抗不同灾害的能力,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各个环节从严把关,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3、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农村危房改造点多面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区分轻重缓急,成熟一批,改造一批,不搞“一刀切”,坚决防止“一哄而上”,形成“烂尾”工程。要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从经济、财力状况较好和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较强的地方入手,从公路沿线的村庄入手,优先启动集中连片建设和整建制改造,分期分批,有序推进。
4、坚持严格标准原则。所谓的标准,就是要结合农村实际,既不能贪大求洋,又不能随心所欲。虽然中央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标准没有限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想怎么建就怎么建,一定要加以规范。当前,农民普遍还都不很富裕,按照农村追求宽房大屋的习惯和心理,相当一部分农民肯定是想把房子建大建宽,有的甚至会盲目追求大而借钱建、借款修,造成房子建大了,口袋掏空了,债务增多了,有的甚至会因此而成为新的贫困人口。为此,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标准一定要从严控制,要充分认清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目的是帮助困难群众改善基本居住条件,不能与追求宽房大屋混为一谈,扭曲农村危房改造的初衷。
5、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要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农村危房改造的新机制、新路子。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拉动当地经济的增长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组织引导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对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和为农户自建房提供实物补助所需的钢材、水泥、管材等大宗建材,可以由政府组织统一进行招标采购,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辖区内企业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对于政府组织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要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招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辖区内的队伍。本地区内钢材、建材和设计、施工等大中型企业,要抓住这一机遇,尽可能多地承揽工程,扩大市场份额。农房竣工时,结合“家电下乡”活动,组织本地区内家电、家具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开展现场展销,为农民提供便利。
(来源: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