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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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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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
现批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57-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2.1、6.4.1、6.5.6、7.1.1、8.1.1、 8.3.2、9.0.2、10.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