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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起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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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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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逢雨必涝、雨停即旱、河水黑臭……这些问题在大多数城市普遍存在,人居环境恶化,百姓生活受阻,要求整治的呼声日益高涨。建设海绵城市、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成为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重点工作之一。

  建设海绵城市、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中央领导曾多次强调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体现“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系统理念。城市建设发展必须转变理念和方式,要从破坏生态转向恢复生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2015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立“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目标,全面启动整治城市黑臭水体行动。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吹响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角,明确了“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一些城市虽有一些探索,但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5年10月,成立了由37名专家组成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

  在完善技术标准的同时,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进工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2014年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启动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4月,首批16个试点城市确定。试点城市在3年间根据各自实际探索海绵城市建设路径,最终将形成一整套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机制、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

  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步伐,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5年5月举办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培训班。陈政高部长亲自动员部署,进一步阐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强调要转变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筹资方式,并就抓好这项重大的治水工程提出具体要求;陆克华副部长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方法,并对要不要建、重点建什么等疑虑一一作答;专家学者结合案例介绍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技术等内容。参加培训的副市长、厅长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抓紧落实。

  一系列举措激发了各地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热情,目前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订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江苏、安徽、辽宁等省还印发了指导意见,在全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行动,是另一项重要的治水工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实施后,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并于2015年8月发布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随后举办了培训班,指导各地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特别注重百姓的监督作用,指南中明确规定,60%的百姓认为是黑臭水体就应列入整治名单,至少90%的百姓满意才能认定达到整治目标,让百姓切实感受到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水环境改善。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建立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信息,接受公众举报。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地方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各地积极部署开展整治黑臭水体行动,海南省政府印发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集中治理64个污染水体,并与各市县政府签订了治理目标责任书;陕西、河北、宁夏等地开展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并要求向社会公布整治计划和方案。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坚持绿色发展,就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而这也正是建设海绵城市的本质要求。只有齐心协力抓好治水工程,实现水环境改善、水资源承载能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等多重目标,才能让我们的城市更宜居,让百姓生活更美好。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1.05 记者 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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