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深度解读
- 编辑: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16年1月26日
- 浏览次数:8713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提出:2016年,要推动装配式建筑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行动计划,在全国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
什么叫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为什么是工业化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化建筑又是怎样通过一整套科学、规范的标准进行评价的?《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出台的意义何在?本报专门约请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总工程师叶明结合1月1日实施的《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对此进行了深度解读。
一、什么是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从结构形式来说,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都可以称为装配式建筑,是工业化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建筑的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既可节约劳动力又可提高建筑质量,用通俗的话形容,就是像造汽车那样造房子。目前,我国装配式建筑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全国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有利于住宅建造早日达到工业化的标准、工业化的精度、工业化的效率、工业化的质量,同时装配式建筑也是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最佳实现途径和手段,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节省时间、节省投资和保护环境,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为什么要编制这个标准
近年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市纷纷出台了指导意见和鼓励措施,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提高了各方参与的积极性,特别是建筑设计、构件生产、安装施工、装备制造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响应,开展了大量的研发工作,建设了一大批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产业化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基于当前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迫切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化建筑评价体系,制订并实施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为此,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研究编制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编制工作历时两年多,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三、标准的出台有哪些意义
该标准是总结建筑产业现代化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也是针对我国民用建筑工业化程度、工业化水平的评价标准,对规范我国工业化建筑评价,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工业化建造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也是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四、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标准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阶段评价、建造过程评价、管理与效益评价六章组成,包含条文及条文说明。第1章是总则部分。包括《标准》的编制目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等,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为民用建筑的工业化程度评价。第2章是术语部分。对“工业化建筑”、“预制率”、“装配率”及“预制构件”等9个专业名词规定了明确定义。第3章是基本规定部分。规定了该标准设计和工程项目两阶段评价方法;规定了设计阶段、建造过程、管理与效益三部分权重及总分计算方法;规定了基础项和评分项的关系和基本要求。第4章是设计阶段评价部分。包括基础项和评分项的详细规定,评分项目包括标准化设计评价、主体结构预制率评价、构件及部品装配率评价、建筑集成技术评价、设计深度评价、一体化装修评价及信息化技术应用评价等,规定了各个子项具体内容和分值。第5章是建造过程评价部分。包括基础项和评分项,评分项目包括工厂化制作评价、装配化施工评价、装修工程评价等具体内容和分值规定。第6章是管理与效益评价部分。包括基础项以及信息化管理评分项、综合效益评分项的具体内容规定。
五、标准的主要看点
一是明确了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的工业化程度评价。主要基于我国工业类建筑的工业化程度较高、类型较多、要求复杂,同时现阶段民用建筑的工业化程度和发展水平较低,需要重点引导。因此,标准从现实角度出发,针对新建的民用建筑的评价,未包含工业建筑。二是首次明确了“预制率”和“装配率”的定义。其中预制率是指: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构件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装配率是指:工业化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三是明确了相关规定,即:申请评价的工程项目应符合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的工业化建筑基本特征。这条规定是初步判断评价项目是否符合申请评价要求的基本条件,体现了工业化建筑在生产方式上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正确把握这些基本特征可避免申请评价项目的不确定性和盲目性。四是明确了参评项目的预制率不应低于20%、装配率不应低于50%的基本要求。
六、标准对预制率、装配率要求和界定
预制率是衡量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采用预制构件的比率,只有最大限度地采用预制构件才能充分体现工业化建筑的特点和优势,而过低的预制率则难以体现,经测算,如果低于20%的预制率,基本上与传统现浇结构的生产方式没有区别,因此,也不可能成为工业化建筑。预制构件类型包括:预制外承重墙、内承重墙、柱、梁、楼板、外挂墙板、楼梯、空调板、阳台、女儿墙等结构构件。
装配率是衡量工业化建筑所采用工厂生产的建筑部品的装配化程度,最大限度地采用工厂生产的建筑部品进行装配施工,能够充分体现工业化建筑的特点和优势,而过低的装配率则难以体现。基于当前我国各类建筑部品的发展相对比较成熟,工业化建筑采用的各类建筑部品的装配率不应低于50%。建筑部品类型包括:非承重内隔墙、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预制管道井、预制排烟道、护栏等。
七、标准化设计的主要评价指标
鉴于参评项目的标准化设计是工业化建筑的重要特征,采用统一的模数协调尺寸和类型少多组合的建筑单元是决定项目标准化程度的基础,也决定了项目采用的各种构件、部品的规格类型的数量,因此,标准对建筑基本单元、各种构件、部品的规格类型的重复使用率做出了如下规定:
——建筑单元评价。标准规定单栋居住建筑≤3个基本户型即为满足要求得分,>3个基本户型按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三个基本户型的面积之和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确定得分。标准规定单栋公共建筑≤3个基本单元即为满足要求得分,>3个基本户型按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三个基本单元的面积之和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定得分。
——预制构件评价。标准规定各种类型的预制构件在单体建筑中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一个或三个规格构件的总个数占同类构件总个数(不包含现浇构件)的比例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建筑部品评价。标准规定外窗在单体建筑中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三个规格的总个数占外窗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60%;集成式卫生间、整体橱柜、储物间等室内建筑部品在单体建筑中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三个规格的总个数占同类部品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70%。
标准还明确了以下三点:
一是参评项目的设计深度评价。设计深度主要指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工厂化生产和装配化施工的要求,区别于传统设计深度要求。体现在:构件深化图设计水平和完整性、构件设计与制作工艺结合程度、构件设计与运输和吊装以及施工装配结合程度、是否考虑施工外架条件的影响以及模板和支撑系统等因素。
二是参评项目应按工业化建造方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满足建筑设计、生产运输、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等环节的协调配合与组织管理要求。工业化建造方式主要指建筑设计、构件制作、施工装配、室内装修等主要环节采用一体化的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充分体现设计、生产、运输、吊装、施工、装修等主要环节的协同配合。工程计划、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材料供应、岗位责任等清晰、明确;构件运输、堆放、吊装等现场规划有序;构件安装前对预留预埋、临时支撑、接合面清理、安装顺序、构件连接等有必要的组织措施。
三是参评项目设计、建造全过程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并应实现设计、生产、运输、施工、监理、运营等环节的协同工作。参评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是工业化建筑的主要特征,基于目前建筑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和发展实际,项目还难以建立信息数据平台管理系统将设计、生产、施工、物流和运营管理等各环节连接为一体化管理。
八、标准的几点解释
由于我国工业化建筑在国内尚处于初级阶段,开展工程实践的企业以及建成的符合评价条件的工程项目还非常有限,国外也没有更多经验可供借鉴,参照系和经验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标准的编制具有较大的难度和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编制组结合当前建筑工业化发展实际,根据目前掌握的基本情况和对建筑工业化未来发展趋势的理解,从引导、鼓励的角度出发,编制了该标准。九、标准实施的后续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工业化建筑评价,编制组将进一步组织编制标准的配套使用细则,用于指导我国工业化建筑评价工作;今后要及时总结标准的使用情况和评价工作经验,适时开展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工作,适当扩充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更多的建筑及结构类型,更加全面地界定工业化建筑的评价参数体系和分值,使评价内容更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