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20世纪中国建筑百年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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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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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史是最有温度的城市科学文化史,结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城市文脉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追溯20世纪中国建筑百年发展脉络,不仅对丰富中国科学文化的理论体系具有价值,而且对普及国民建筑文化审美具有意义。
从追溯20世纪设计发展的建筑观入手
研究审视中国20世纪建筑发展,不仅要展示建筑科技水平与建筑文化的变迁,还要呼吁专业领域和社会各界共同重视建筑遗产保护工作。
“包豪斯”给建筑界带来了什么
1919年创立的德国公立包豪斯学校标志着现代设计教育的诞生,“包豪斯”的艺术思想、教育理念对建筑影响颇深。
但是,“包豪斯”在中国曾被误读。设计在中国被狭隘地看成一种文化创意产业,忽略了整个工业基础和当年“包豪斯”所强调的设计与整个社会所产生的更广泛的联合格局,片面地认为通过设计就可以形成创意产业。
诚然,建筑作为大型综合文化载体,常被理解为科学与艺术的结晶,也被称为“百花之母”,其功能美、前卫性、工业化、时代意志等均是“包豪斯”设计理念下建筑师创作的核心思想。
中国最早接触“包豪斯”的是建筑教育家黄作燊。他曾在英国建筑师协会下的一所学校聆听到前“包豪斯”校长对现代主义建筑设计的一系列理念。
1942年,黄作燊受上海圣约翰大学邀请回国设立建筑系,他引进了“包豪斯”的现代建筑教学体系。他不仅将现代设计思想传授给学生,还将“包豪斯”那种宽松、活泼的学风带给学生。
1946年,以黄作燊为主的5位圣约翰教授与3位校外专家共同编制了大上海规划,成为中国建筑史上的一个大事件。当时,他们就运用了卫星城镇、邻里单位、有机建筑群等理论。
“包豪斯”的创办人格罗皮乌斯曾说:“‘包豪斯’不是传播什么风格、体系、教条、公式或时尚,而是对设计工作施加一种复苏的感染力。我们的教育不是依靠任何事先想出来的造型意匠,而是靠探求生活中不断变化的形式背后那种活跃的生活火花。”
西方文艺复兴及“五四”精神下的中国建筑
文艺复兴时期,建筑形式普遍从中世纪以垂直线为主转变为以水平线为主,这一转变不只是形式上的更换,更成为隐含着神启与理性、神与人的更迭。
19世纪末,欧洲的新艺术运动拉开了新建筑探索的序幕。新艺术运动颠覆了艺术是少数特权阶层的奢侈品和“为艺术而艺术”的观点,喊出了“人人都能享有艺术”的口号。
20世纪初,发源于欧洲的现代主义运动席卷了大多数西方国家,其中,建筑运动也引发了建筑领域的巨大变革。比较完整形制的现代建筑出现于20世纪初,其不仅注重功能与材料、结构的表达,更结合新艺术形式代替着各种以古典构图形式为特征的折衷主义建筑。
受西方文艺复兴到20世纪现代主义建筑的发展影响,中国建筑作品及思想也发生了变化。归纳西方建筑对东方建筑的影响,不可不提及美国建筑师的代表性人物墨菲。
墨菲于1926年规划设计的燕京大学是“中国式”教会大学的典型代表。燕京大学办公楼以“宫殿式”大屋顶为蓝本,按照西方古典主义构成原理进行了演绎,形成了以歇山顶为主体、庑殿顶为两翼的主从三段式构图。墨菲用作品总结并传播着中国建筑的五个基本特征,即:反曲屋顶、布局的有序、构造的直率、华丽的彩饰及建筑各构件间的完美比例等。
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国接受了西方建筑与艺术的启蒙,开启了中华民族建筑变革探索的先声。
“五四”不是一篇浮华盛宴的应景文,“五四”精神给中国“建筑青年”带来了巨大的感染力。可以说,建筑师是最早意识到科学技术的伟大力量并对此作出回应的群体之一,长久以来,建筑设计一直奉为“艺术的皇后”,建筑师也最受人尊敬,因此建筑设计对物质世界的影响十分深远。
“五四”精神及新文化的多元化为现代建筑思想传播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社会、文化环境,新文化运动对科学理性的崇拜和对传统文化激进的批判,为现代建筑的成长提供了有利的文化土壤。
朱启钤乃中国20世纪重要的建筑思想家
从城市建筑、城市文化、城市精神来看,必须提及20世纪中国重要的建筑思想家朱启钤。
朱启钤所创办的中国营造学社为中国现当代建筑发展和人才培养奠定了基础。
朱启钤虽然大半辈子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但他对建筑的认识却与近代的观点十分相似。他认为,建筑是民族文化的结晶,也是民族文化的象征。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他就开始研究建筑与社会科学及美学的互相交叉与渗透的关系。他组织用“西学”手法及理念研究中国建筑文化,成为我国传统建筑保护研究的开路先驱。
20世纪中国建筑传承与发展的科学文化观
建筑科学文化观的属性非常宽,要体现科学与文化的交融。无论从科学方法的视角,还是文化文脉的沿革都要坚持“传承”观,其本质是对设计思想遗产价值的认知。
20世纪的建筑具有特殊的城市属性,包含极鲜明的城市人文学内容。20世纪我国出现了许多不同凡响、备受争议、精妙绝伦的建筑作品。
20世纪建筑的发展对建筑师提出要求,要有对历史敬畏和文化传承的崇拜之心,要树立起传承与创新的建筑科学文化观,至少坚持如下规划设计准则。
第一,合理利用原则。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利用,而利用又无法脱离保护,利用是重要的保护方式之一。如英国的伦敦塔建成后,曾先后作为堡垒、军械库、国库、铸币厂、宫殿、天文台、避难所和监狱等,一直处于“再利用”中。
第二,适度干预原则。任何对建筑遗产本体的干预措施,都会伤害其建筑本体,还会混淆历史信息。对20世纪建筑遗产在坚持“真实性原则”的同时,可进行适度保护利用性干预。
第三,可识别原则。在建筑遗产修复和加固、加建时,其增补的部分均应和原迹有所区别,而不能新旧混淆、以假乱真。
第四,可逆性原则。在保护中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只是暂时的,一旦有了新技术,可对其替换,最重要的是不伤害原物的真实性。
第五,原址保护与不重建原则。原址保护旨在强调不可割裂建筑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一旦脱离,其完整性和真实性都会遭到破坏,“异地保护”仅仅是不得已的“保留做法”。不提倡原址重建有两重含义。一方面,历史就是历史,消失的建筑不可能真正复原;另一方面,必须重建时,要坚持原基址重建,且保存遗址的意义远高于重建本身。
第六,档案记录与传播原则。遗产保护的功力在于延缓衰亡,但真的不可阻止衰亡,所以从修复乃至运行全过程的档案记录十分必要,这涉及到一切历史和当代的各种形式的文献与实物,保护的每一个程序都应当编制详细的档案。
历史是可以照进未来的,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研究不该一成不变,要在传承时瞩目未来,要与世界接轨并有鼎故革新、生生不息之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