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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实行问责制让延长建筑寿命

  • 编辑: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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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滩一幢百年前由英国人设计的楼房,在它百年华诞之际,收到设计机构的越洋书函:当年设计年限即为百年。如今时限已到,通知使用者慎用。另一边,使用仅20年的四星级青岛大酒店(下图)在3秒钟爆破后变成了一堆废墟。全国人大代表黄德明慨叹:我国建筑物平均使用寿命为30年,这是巨大的浪费!

  住宅短命引发连串问题

  全国第七届建筑物改造学术研讨会发布了这样一个信息:国内住宅的平均寿命仅仅为30年。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

  黄德明代表很担忧,建筑使用寿命过短带来巨大浪费。上海市长宁区住宅发展局高级经济师顾海波曾算了一笔账:2005年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达99.58亿平方米,以平均每平方米建安造价1000元计算,如其使用寿命由平均30年增加为50年,则可节约6.67万亿元。“这个问题如果不重视,就会陷入永无休止的大建、大修、大拆与重建的怪圈之中。”

  同时,现在商品房住宅的产权是70年,比其平均使用寿命周期要长40年,“权证在、物业亡”的脱节现象,将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

  三大原因造成建筑短命

  不少代表认为,质量低劣是建筑“短命”的主要原因之一。代表举例说明,中体博物馆1990年建成使用,到2005年,85%以上的地板和墙体已出现贯通性开裂,承重钢梁断裂。

  “规划滞后、混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黄德明代表认为。据爆破公司经理介绍,青岛大酒店楼体使用的全部是钢筋混凝土,坚固得像碉堡一样。而重庆隆盛大厦,因为规划改变,从交房到被拆仅有6个月时间。另外,设计缺陷也导致建筑不堪续用。

  承包商应承诺使用寿命

  昨日,吴自祥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机制,提高工程质量与使用寿命的建议》。

  吴自祥代表认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需要建立全局化的资金管理制度,预留防范性资金。除了要考虑到项目建设所面临的基本资金需求外,还包括对可能发生的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

  同时,在项目工程的决策阶段,要做好项目的综合论证和公示制度;在项目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加强项目过程的动态质量管理,实行“问责制”。加强项目投招标制度中的资格要求,让承包商在标书中写明项目的使用寿命;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对质量结果实行“终身追究制”,从根本上杜绝错误决策和决策失误,消除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

  黄德明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或法规,严厉禁止没有质量问题的建筑提前被拆毁,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浪费。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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