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考核机制规范房产面积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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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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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房产测量市场秩序,江苏省近日提出,建立完善的房产测量成果质量考核机制,以促进房产测量单位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江苏将加强对房产测量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房产测量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定期进行房产测量单位成果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同时,要求房产测量单位设置独立的受理部门,实行“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并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提升房产测量工作的服务质量。江苏规定,省辖市范围应采用同一坐标系统,统一房屋面积计算软件,建立完善的1∶500~1∶1000等不同比例尺的房产分幅图,确保房产测量成果资料的统一,并建立测量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房产测量的流程实行有效控制。此外,房产测量单位要建立由省级(含省级)以上专家认证的房产测量业务管理系统,并实现与房屋登记、房地产档案等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图文信息的无缝衔接。健全房产测量档案收集、登记、保管、利用、注销和保密等管理制度。房产测量成果档案实现数字化管理,建立档案查询和服务窗口,提高房产测量档案的利用服务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同时明确,各房产测量单位对外服务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服务承诺、跟踪服务和工作督办等制度。对内完善房产测量业务的计算机管理、网络管理、质量管理等制度。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2.02.07 记者 高峰 通讯员 吴慢慢